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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委政法委进一步统筹做好政法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1-06-30阅读:

市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履行好党委政法委职能,强化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系统,推动政法委对政法各单位履职联动,才能更好发挥政法系统的治理效能。

因此建议:

1.政法委每年从属地公安、检察院、法院中各抽调一名了解所属行业的干警参与政法工作,交流挂职锻炼,增强政法工作统筹协调沟通能力。

2.政法委要着重开展基层网格建设,加大对属地政府和公检法的各类社会管理信息收集,加强基层网格建设和基础信息收集,特别是对基层的网格化建设,完善网络平台架构和大数据整理,为公检法执法办案提供更有利条件。在考评中增加帮助基层小区成立业主委会情况,将村委会成员(业主委会成员)、单元长、楼栋长等纳入基层网格建设,与基层政府共同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增加对基层的渗透力,增强管理和服务的深度、广度。

3.进一步明晰政法委服务协调政法工作的定位。建议政法工作单独考评,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避免形式主义,盲目追求数据的各种“内卷”,将政法工作推深做实做细。督促公安机关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督促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冤假错案排查检察。督促法院公正审判、执行,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4.广泛排查风险隐患,研究对策。研究解决公检法司中单一政法单位无法解决的难题,广泛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村委会、楼栋长等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摸排情况,确定人员居住信息,结合公检法司执法办案收集的数据,对有精神疾病人员、再犯罪危险人员和其他对社会安全有危险性的人员,采取妥善措施,教育管控。(方超、胡泽平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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