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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安庆市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
日期:2021-08-30阅读:

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确定每年8月1日至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每年的5月20日是我国母乳喂养宣传日,这些都在鼓励和支持母乳喂养,并由此创造一种爱婴爱母的社会氛围;而随着三胎政策全面放开,新一波婴儿潮即将掀起,藉此背景下,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既是对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但是,许多妈妈和婴儿都未能充分享受到这项权利,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就是公共场所没有母婴室,许多带着婴儿外出的母亲经常遭遇哺乳的尴尬:有的母亲在孩子的哭声中狼狈地寻找隐蔽的角落,有的用大衣遮挡或者家人掩护,有的只好抱着孩子躲到气味难闻的厕所,有的则忍痛减少外出亲子活动的次数……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改委等十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条例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10000平方米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公共场所,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规定了设置标准。

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更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考量,公共场所是城市文明的窗口,理应为公众特别是特殊人群提供优质服务。笔者调研发现,我市客运中心站、高铁站、机场及部分医院设有母婴室,但有的母婴室非常简陋,只有几张椅子,连垃圾桶都没有,更别提洗手台、热水壶等设施,有的甚至成为了老年人的休息室;而在游乐园、超市、商场、政府办公场所、图书馆、游泳馆、市民活动中心、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则鲜有母婴室的踪影。

因此建议:

1.由市妇联牵头落实,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在各类公共场所,增建足够数量、设施配置标准的母婴室,如:不少于6平米的空间、防滑地面、保护哺乳私密性的门帘等遮挡设备、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带安全扣的尿布台、桌椅等,母婴室的面积和数量根据场所的人流量而定,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2.母婴设施的管理遵循“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原则,保障母婴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母婴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统一参照卫生监督机构制定的卫生标准。

3.统一母婴设施标识,提高设施使用率。建议牵头职能部门发起建立母乳喂养微信公众号、构建和完善安庆市母婴设施电子地图,展示公共场所母婴室分布图,并在母婴设施的建设标准中加入完善的标识系统,统一设计清晰易懂的指引标识,方便母婴设施的查找与使用,让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的一种“标配”。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母乳喂养周等纪念活动宣传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以及母婴设施的用途,增进大众对母婴设施的了解和爱护,提高母婴设施的使用率。(梁安萍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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