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风险,巩固并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省农业农村厅在2017年出台《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基础上,2020年12月,出台《安徽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转发省方案,并就全市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总体推进进度提出要求。但截至目前,我市总体推进进度不快。
一、存在的问题
1、细则与方案在补助程序上规定不一样。2021年1-4月份,在方案规定使用的“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模块”未启用前,相关疫苗采购、免疫信息未录入该模块,对于能否补录未明确说明;如不能补录,该时间段使用的疫苗如何补贴将没有政策性文件依据。
2、个别县乡管理员,部分畜禽养殖场户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加之个人文化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使用“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模块”,存在宣传指导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现象。
3、强制免疫疫苗经营制度改革进度滞后,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渠道不畅通,增加了改革工作推进难度。
4、现行的“先打后补”疫苗补贴价格及核定用量偏低,养殖场户付出成本高于补贴额,企业积极性不高。
二、建议
1、建议省厅在现有政策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申报审核以及资金拨付等程序,确保该项工作在现行运行模式下,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2、在资金拨付方式上,建议省厅将之前细则中规定程序,调整为由市级农业部门根据县级上报的年度“先打后补”实施计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中央及省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将“先打后补”疫苗配套补贴经费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根据年度“先打后补”实施情况据实拨付,结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专款专用。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强化县级财政部门资金监管职责。
3、进一步简化、完善“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模块”操作平台,使之与养殖业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更紧密,更便于推广应用。
4、建议省厅出台相关文件,简化、规范现有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经营品种扩项程序,加快推行强免疫苗流通市场化。
5、建议省厅参考畜禽生产疫苗实际使用量及市场价格,适当提高现行畜禽“先打后补”疫苗补贴标准,合理核定疫苗补贴价格。 (宋灿明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